陕西省检察机关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2月3日下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通报了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并发布8起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葛迪发布《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葛迪出席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彤主持发布会,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张宏德、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冯耀辉出席新闻发布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网、法治日报、检察日报、中新社、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西部法制报、华商报、西部网等新闻媒体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彤主持新闻发布会
葛迪指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的“国之大者”,他多次考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重大决策部署。党中央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认识黄河流域生态和高质量发展的深远历史意义和重大战略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准确把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主动融入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布局,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努力为我省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葛迪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紧盯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助推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树立最严法治观,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生态保护违法犯罪行为。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助推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质效全面提升。加强水资源保护,推动流域用水向节约集约转变。严格落实“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要求,依法打击危害水资源犯罪行为和妥善办理各类涉节水案件,深化取水、用水、水资源管理等行政行为检察监督。助推水沙调节,确保流域沿岸长治久安。树牢“全流域意识”,依法支持黄河粗泥沙集中来源区综合治理,确保黄河沿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力新发展战略实施,促进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优化流域内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加强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案件办理。提高涉外法治履职能力,服务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加强人文资源保护,努力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深化“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活动,加大黄河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惩治破坏黄河流域人文遗迹、自然遗迹犯罪,切实提高黄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水平,促进黄河文化的历史传承与创新发展。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发挥检察监督职能。针对不同司法需求,妥善办理相关案件,提高生态修复速度和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
葛迪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健全协作机制,推动形成共治共保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一体化协作机制。实行涉生态环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统一管理、案件统一审批、力量统一调配”,探索建立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特点相契合的专门化法律监督机制。强化协同共治工作机制。创新实践“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四位一体办案模式,深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综合治理模式。依法促进社会公众参与,加强科技信息保障,加强法治引领和理论研究,努力提升检察队伍专业素养。着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为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张宏德介绍陕西省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
张宏德介绍了陕西省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指针,以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为抓手,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精心打造“六彩”检察品牌,在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省检察院党组始终坚持高点站位,把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先后制定出台保障助力脱贫攻坚、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经济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以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7个指导意见;部署开展黄河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助力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城镇燃气供应、“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英烈纪念设施和红色资源保护等一系列专项监督活动。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清理污染水域面积1000余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300余公里,修复黄河湿地8000余亩,整改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8余万平方米。在大气污染防治、耕地保护、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湿地保护、文化资源保护等方面,我省办理的十多起案件或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或被最高检和最高法作为典型案例发布。
张宏德表示,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认真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全面落实省委和最高检部署和要求,重点做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构建“四大检察”一体监督工作机制、完善协调联动机制、推动跨区域检察协作和加强引导公众参与力度五方面工作,深入推进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冯耀辉对发布的8件黄河流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进行解读
冯耀辉从黄河干支流河道安全、流域污染防治和自然资源保护三个方面,对这次发布的8件陕西检察机关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进行了解读。
省检察院办公室、政治部宣传处,第一、第四、第六、第七、第八检察部,研究室、案管办等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干警参加了发布会。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摄影:周杨夏愚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王瑾 审核:祝长英往期精选